“收拾人?”

    听到程元晋的话,叶枫在愣了零点零一秒后,便笑着说道:“程总说笑了,我叶枫是豪门子弟,是正经的商人,不擅长打打杀杀。”

    “倒是程总你,当初在铜锣湾靠两把杀猪刀,便闯出了一片天下,程总威名远扬,手下更是人才济济,要是哪天我被人欺负,还得靠程总帮忙才对。”

    叶枫没搞懂他的意思,怎么谈个投资,还要给他当打手?

    这不符合规矩吧!

    “叶少,你看我这条腿。”

    说着,程元晋把右腿伸出来,卷起长裤,只见一条触目惊心的长疤,犹如长舌一般,蜿蜒在他的腿上。

    最可怖的是,这条长疤的位置,刚好在他大腿筋脉处。

    “好可怕的疤痕,叔叔你平时是怎么走路的?”

    岑芳龄忍不住问道。

    “我家财万贯、人生美满,唯一遗憾的,便是我这条腿。”

    “我年轻时在江湖上闯荡的时候,有一个结拜兄弟,我视他为心腹手足,可他居然税了我女朋友,还想谋我的基业,我这条腿,也是被他砍成这样子的。”

    “后来我打听到,他和那个贱人离开了港岛,来到了杭城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程元晋可谓是睚眦欲裂,心中的愤怒,把他的脸都烧红了。

    紧接着,他望向叶枫,激动地说道:“叶少爷,我知道你手眼通天,跟黎天关系也不错,现在那家伙在杭城颇有势力,我手伸不过来,只有你才能为我报仇。”

    “只要叶少肯帮我报仇,我愿拿出一百亿来投资,并且,股份我也可以不要那么多!”

    “那好吧。”

    闻言,叶枫叹了口气,说道:“不过我还是要重申一次,我叶枫是个正经人,打打杀杀的,只是偶尔才干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叶少,我懂。”

    程元晋连忙捧着这话,毕竟正经的商人,没人愿意跟恶势力沾上关系。

    哪怕是横跨江、浙的冯氏商业帝国,从来不会在明面上,有过使用武力的痕迹,甚至在私下里,也没听说过。

    随后,程元晋便将仇人的名字,告诉了叶枫。

    当初他的那个兄弟,名字叫做周元新,而跟周元新搞到一起的那个女朋友,叫做潘小凤。

    叶枫立刻打电话给黎清蓉,让她去查,现在叶枫是黎天的座上客,黎清蓉可以明目张胆的动用黎天的情报网络。

    十分钟后,黎清蓉便回电说道:“叶少,这个周元新身份有点不简单啊,从表面上看,他只是姑苏江湖的一位大佬,但他跟冯氏帝国,以及杭城的其他一切豪门或者家族,都来往密切。”

    “而且这家伙平时不怎么当人,所以仇家比较多,不管走到哪里,都是一大群保镖跟着,而且还佩戴枪支。”

    “哦,居然还跟冯氏关系不浅。”

    叶枫呵呵一笑,不过也对,毕竟冯氏是杭城唯一的王者,即便豪门黄家,也只能给他当狗。

    周元新想在杭城扎根,哪有不给冯氏当狗的道理。

    而且有他在,冯氏也就多了一只看不见的手,哪怕这只手出去伤天害理,他也能撇清关系。

    不过正好,叶枫打得就是冯氏的狗。

    “那个潘小凤呢?”

    叶枫有问道,刚才从程元晋的语气里,他听得出来,程元晋对潘小凤的恨意,大于周元新。

    毕竟,当初爱过、也做过、更错过。

    “这个潘小凤了不得啊,她当初跟着周元新从港岛来杭城,因为长得太漂亮,被不少人追求,甚至跟冯氏的好几位高管,都有过感情。”

    “周元新也管不到他,索性就利用他,去攀附权贵。”

    “而且这个潘小凤,别看她已经快四十岁了,但是个天生尤物,依旧风韵犹存。”

    “她长得有点像……”

    黎清蓉思索了一下,连忙说道:“有点像电视剧风云里面,聂风他马!”

    叶枫:“……”

    还好自己叫叶枫。

    不过问题来了,程元晋和周元新,到底谁是“绿人王”?

    随后,叶枫在黎清蓉那里,打听到了潘小凤的具体情报。

    因为潘小凤年纪大了,四十岁也正是渴望的年纪,而且她已经实现了财务自由,也开了好几家洗脚城,现在唯一想要的,便是潇洒快活。

    跟其他的阿姨不同,潘小凤虽然也喜欢小鲜肉,但她偏爱猛男,最好还带点江湖气质的。

    随后,叶枫开始制定计划,由于周元新缺德事干多了,身边保镖也多,如果贸然上前,那就是送人头。

    “金蟾”对此事,可是很有发言权的,之前他们在王子延那儿,栽得可不轻。

    所以,叶枫准备通过潘小凤,来接近周元新,趁他掉以轻心之时,一击致命!

    不过,“聂风他马”喜欢带江湖气质的猛男鲜肉,让叶枫觉得,王子延可以试试。

    随后,叶枫便给王子延打电话,“你到杭城没有?”

    “叶少,已经到了,我们正准备搜集下杭城江湖这边的情报,绝不会辜负你的期待的。”

    王子延朝气蓬勃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你晚上打算去干什么?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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